2024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19人公告
来源: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4-06-19 13:07:51
2024年淄博市临淄区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促进临淄区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临淄区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非教师岗位除外);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教职工岗位。其中:C1类岗位采取仅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除模拟课堂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采取仅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淄博市临淄区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具体专业的,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专业要求”栏所列一级学科(类)的,相应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时限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1日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7月1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4日12: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4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进入“2024年淄博市临淄区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4日12: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7月4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533-7866526详细咨询。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网上初审,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的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
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C1类岗位采取仅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采用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C3类岗位采取仅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考务费。缴费方式及时间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缴费的,视为弃权。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C1类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若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2类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模拟课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模拟课堂成绩相同的,若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3类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若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进行公告。
招聘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0533-7866526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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