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潍坊安丘市事业单位招聘31人简章
来源:安丘市人民政府 2023-10-20 10:16:19
安丘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全面完成2023年度招聘计划,补齐计划缺额,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安丘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8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安丘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报考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的人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需于2023年10月2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6.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1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00—11月3日11: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wfanqiurs/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窗口,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00—11月3日11:00
安丘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00—11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aqgwy133@126.com中,并拨打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安丘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见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安丘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报考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科目二:公共基础(100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等四大方面以及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识面。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报考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总分100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安丘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报考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和报考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分别按照1:5、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报考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8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试讲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
报考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言语表达、反应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思考5分钟,回答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报考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所有岗位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考试组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选岗。入围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一)受聘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丘市技工学校成立安丘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本次招聘中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组织实施;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中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的组织实施。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全程参与监督上述两类岗位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山东省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详见安丘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安丘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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