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连续三年在全国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等级,位居山东省首位,2020年度位列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第6名。
医院始建于1955年7月,为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中医医院之一,首任院长刘惠民。经过近70年的发展,医院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全国示范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考试工作基地、首批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相继成为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患者、医务人员双满意”优秀医院。
医院现有趵突泉、千佛山两个院区。占地面积187亩,总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2148张,年门诊量260万人次,年出院病人6.5万人次。现有职工3300余人,高级职称670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全国名中医5人,岐黄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5人,泰山学者岗位1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1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多年来,医院秉承“忠诚勤劳有自信,实干执着善创新,低调务实敢担当,强韧果敢有情怀”的精神,遵循“乐群敬业,厚德怀仁”的院训,围绕“中医特色突出、现代技术卓越、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战略目标,打造形成了特色彰显的专科集群、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国内先进的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在百姓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享有盛誉。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切实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医院启动“十四五千名人才引育计划”,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诚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医疗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含: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sdutcm.edu.cn/)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dzydf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4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dszyyzp[at]126[dot]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医师1-中医内科学-张三”。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Word版需插入手写电子签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EL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提供有困难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交;
(5)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等其他材料(附件4,扫描版);
(6)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dzydfy.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科室试用、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51199
邮箱:sdszyyzp[at]126[dot]com
医院官网:http://www.sdzydfy.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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