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8人公告

来源: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09-16 10:06:46
  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储备,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附件)。
 
  (二)引进范围
 
  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年龄应在40周岁(1982年9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9月24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9:00—9月26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2023年9月24日11:00—9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引进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引进人数的,不再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形式将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3张(背面须标注姓名)。(3)《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通过网上初审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4倍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4倍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初试和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初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被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聘用人员纳入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员控制总数管理。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shui.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2263773
 
  监督电话:0539-2261784。
 
  附件:2023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
 
  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