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临沂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120人公告
2022年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平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平邑县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青年人才共120名。
(二)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引进岗位
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
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五)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10月9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平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6、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10月1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10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平台(https://www.pyxrsj.cn/)或微信公众号: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社保就业”栏目-人事考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初审。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经系统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岗位报名情况每天进行公布,请及时关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平台(https://www.pyxrsj.cn/)。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40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40倍的,直接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等按照规定程序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考察。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等情形严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平邑县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引进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平台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指定网站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0539-4211321 15762950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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