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沂南县界湖街道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2-11 23:40:05

  2022年02月11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岗位A:协助执法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2月份前取得),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限男性;岗位B:便民服务大厅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2月份前取得),男女不限。

  (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以下人员不得应聘:①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②现役军人;③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④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适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⑤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⑥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⑦曾被开除公职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A:协助执法岗位招聘计划10名,岗位B:便民服务大厅岗位招聘计划5名。

  三、报名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沂蒙山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临沂市南县北外环路东首沂南宾馆1001室)。联系电话:0539-3783777/0539-5255777。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到临沂沂蒙山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北外环路东首沂南宾馆1001室)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界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界湖街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考察。界湖街道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2600元(包含“三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三险一金。

  九、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聘用后不服从街道管理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街道办事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界湖街道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8854483001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沂南县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