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10人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公告
为优化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章丘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备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3、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中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中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人,具体情况详见《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报名材料(含《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简历)至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公务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报名邮箱:jnzqwjjdb@jn.shandong.cn,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三)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招聘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社会实践等情况);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医院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审核人员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招聘主管部门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科研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方面。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含),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8059房间
联系电话:0531-83227787
联系人:李爱娟
附件1: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控制总量)报名表.docx
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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