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3年4月2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57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izhong.gov.cn/ )。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11日 9:00—2023年5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9:00-16:00到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市中区信义庄南街66号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公布。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学类(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口腔类(E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口腔类(E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口腔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2)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在线学籍验证报告》);(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程序开始前提供);(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 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 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等要素。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izhong.gov.cn/ )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发布。
(三)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1—82078757。
附件: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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