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东营利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第一批)

来源: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3-05-08 11:24:27

2023年利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第一批)招聘简章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受委托招聘部分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各乡镇街道公岗服务站岗位(招聘数量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为全日制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庄。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及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解除劳动合同和中断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等就业困难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人员,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股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

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场申报,填写《利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人员确定

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采取个人(或社区推荐)报名、面试(根据申报人数确定是否笔试)、民主评议等形式组织实施。

(3)审核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审核考察人选,因申报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审核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或按程序补录。审核考察结束后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得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期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欧式商业街南首路东侧)联系电话:0546-5622262。

附件1:2023年利津县城镇益性岗位计划表(第一批).xls

附件2:利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