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东营垦利区郝家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53人公告(第二批)

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2022-10-22 10:47:37

垦利区郝家镇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设立小型水库“巡库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结合郝家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53个岗位,均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人居环境巡护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7个,人员需求27人。

②岗位要求:人员需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该岗位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环境卫生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一、监督监管村内卫生、劝阻不文明行为、整治卫生;二、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实现全镇“零火点”禁烧目标;三、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疫情防控专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6个,人员需求26人。

②岗位要求:人员需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该岗位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人员需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一、协助村“两委”及时掌握群众需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测量、信息收集、人员隔离、秩序引导、分类筛查及物资代购工作;二、协助医生参与医疗救治、救助、救护工作;三、做好群众防控宣传工作,落实上级布置的防控要求。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政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郝家镇人社所、各村村委会

4、咨询电话:2386813

(二)聘用

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办公室、人社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需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补贴期限: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郝家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郝家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统计表(第二批).xlsx

郝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