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州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3-21 23:34:59

  2022年03月21日讯:德州市中心血站是德州市唯一一家集采、供、管于一体的血液专业机构,为德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血站占地10亩,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2021年采血19.04吨。为进一步优化市中心血站人员结构,增强市中心血站的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血站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3月22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3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曾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德州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3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3月22日11:00—3月29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dzwjw.dezho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3月28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3月22日11:00—3月29日11:00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本单位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血站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血站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血站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体检医师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德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dzszxxz365)予以公布,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医疗医技类(医疗医技基础知识)、护理学(护理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

  笔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岗位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应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见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人员,其应聘的时,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1.面试分医疗医技类(医疗医技专业技术)、护理学(护理专业技术)。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德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岗位排名顺序,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德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德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德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dzszxxz365)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德州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34-2320786(工作日8:00-11:30、

  14:00-17:30)

  监督电话:0534-26222780534—2687084

  附件:

  附件1血站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附件4应聘须知.docx

  德州市中心血站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