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32人公告

来源:滨州市教育局 2023-02-14 09:43:48

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学校师资需要,2023年滨州实验学校现公开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阶段须具有师范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共32人,详见附件1《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异,须具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五)山东省外生源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六)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除2023年毕业生学历证、相应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归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2月13日前取得,对于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市外在编人员报考,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发布信息

公告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发布。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进入“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网上报名”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6︰00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引进单位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3.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规定时间登录滨州市教育局官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见滨州市教育局网站面试公告。

(二)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JPG或PDF格式):

1.《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提交通过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交原件扫描件),以研究生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院校的报到证(提交原件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提交原件扫描件);

6.《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提交通过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明确学历、学位、专业、生源地、教师资格、是否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间等信息,山东省外生源且符合跨省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

8.市外就业在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扫描件,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的,经审查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将取消计划。应聘岗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一律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财务管理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组织,面试公告随时关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财务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至低分按引进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体检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引进单位具体组织进行。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滨州市教育局监督,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滨州实验学校:0543—3183066

滨州市教育局:0543—3188776

附件:

1.《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2.《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3.《滨州市教育局所属滨州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