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博兴县结合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征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6-11 09:20:09

  2022年06月11日讯: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结合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的实施意见(试行)》(滨征〔2020〕5号)文件规定,现将兴县征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具有博兴县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户籍需2022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需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18周岁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1996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3、符合应征入伍的身体、政治以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人。

  三、征集程序

  (一)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应征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从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

  (二)征集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2022年7月1日17:00

  报名方式:应征人员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和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打压缩包以“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bxxsydwzp@-163.com。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回复,将在报名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体检及政治考核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由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于2022年7月23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考试

  征集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征集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资格人选,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征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提交档案审核人员名单。2022年8月18日前,进入档案审核范围的应征人员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档案审核,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征集考试资格。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征集计划,等额确定拟征集人员。拟征集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组织公示

  对拟征集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

  (六)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公室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七)签订协议

  县征兵办公室会同组织、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与被征集人员签订协议。

  (八)组织选岗

  被征集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对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赋分,按照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组织选岗。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

  四、其他

  1.有关征集事项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公布。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征集人员的政治考核,贯穿整个过程,对有违反征集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征集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征集资格。

  4.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

  博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43-2311809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2399676

  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博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