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宁市城中区卫生系统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4-27 15:35:28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4月27日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城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疫情防控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全科医师6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资格证,年龄25-40岁。

  2、护士8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护士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25-40岁。

  3、预防医学专业医师3名

  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证或者助理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4、心理咨询师3名

  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工作相关经验。具备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心理学相关专业优先。

  二、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有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医政科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16号

  咨询电话:0971-6254163

  联系人:王廷梅

  信息咨询:18194555696(微信同号)

  (二)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试人员按通知的地点和时间,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彩色打印的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候考。材料不全、“双码”异常、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至考试结束,应关闭通讯工具。

  5.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夏都人才网、城中区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面试公告将在夏都人才网、城中区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低于面试比例的,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5.面试结束后,报考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确定,保留2位小数,报考者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夏都人才网、城中区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招聘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

  2.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填写《城中区聘用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城中区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审定通过《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夏都人才网、城中区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岗位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区卫生健康局按《西宁市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区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区聘)薪酬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核定工资待遇。

  西宁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宁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