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县园林绿化养护队服务人员招聘140人公告
隆德县园林绿化养护队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人数为140名,其中男30名,女1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国家,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工作任务要求:
1.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文身;
2.无传染疾病史、精神病史、吸毒史、重大疾病史;
3.语言流畅,视力、听力、嗅觉不得影响履行工作职责。
4.无智障;
5.要求提交体检报告(费用自理),身体合格者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三)职业条件
1.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和坚定的事业信念及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
2.充分了解所应聘岗位的工作职责、资格条件和任职要求,做到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3.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组织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4.经考察符合单位用人理念和相关要求;
5.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四)岗位条件
1.户籍:隆德县户籍;
2.年龄:男:18-55岁(1967年5月1日后出生), 女:18-50岁(1972年5月1日后出生);
3.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有园林绿化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直系亲属涉黑涉恶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者;
6.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内容
隆德县县城内(包括渝河沙塘段至联财段蓄水池)园林绿地防护、垃圾清理、零星补植、整形修剪、除草、施肥、浇水、打药、涂白、防火等工作。
四、在岗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人员138名,其中司机10名。岗位具体工资标准在签订《2022年隆德县园林绿化养护队招聘服务人员协议》时确认。协议一年一签。
2.为招聘人员统一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
3.因园林绿化工作的季节特殊性,无节假日特定休息(具体作息时间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为准)。
4.无离职补偿金,无加班费。
五、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自然资源局园林绿化养护队统一管理。在服务协议期内依法依规严格考核管理。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和适应工作岗位特殊性质及工作环境,必须服从单位工作需求进行的岗位及职责调整,必须服从临时加班工作任务安排。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不配合工作、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人员全程淘汰。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2022年隆德县园林绿化养护队招聘服务人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22年5月9日(星期一)开始,名额报满为止,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任何资料。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4.报名地点: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园林绿化养护队(德邦路龙城酒店西边200米,原洋姜厂对面)。
5.报名咨询电话: 李富莉 13209546236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3)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4)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要求(1)报名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2)近期无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
8.特别提醒:
(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应聘。
(2)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上岗。上岗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者全程淘汰。
七、本次招聘由自然资源局全权负责,严格按照本《公告》规程和招聘规则执行,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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