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6人简章

来源:海勃湾区政务网 2022-01-17 11:26:15

2022年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海勃湾区疾控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和岗位需求

本次公开引进6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

5.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乌海市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引进);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

6.引进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提交至邮箱:hbwjkrcyj@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1月19日18:00。

3.审核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1月19日23:00。

4.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取得的相应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2年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4)《2022年海勃湾区疾控中心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5)《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备注: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分别命名打包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要求“报考岗位+姓名+电话”

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漏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及报名序号。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测评。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考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调整,届时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之比)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如达不到3:1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按岗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与拟引进岗位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且高于3:1比例岗位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拟引进岗位人数未达到1:1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该岗位拟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引进岗位。

2.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报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取得的相应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2年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证明》原件;

(7)《承诺书》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因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本次人才引进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通知。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在考试地点现场公布。

(四)总成绩

1.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各环节计算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递补规则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体检

1.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考察主要以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犯罪记录、审核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2.已被其他单位录用的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正式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另外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的调取由本人负责办理,在我区正式录用之后需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提供不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引进人选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且查有实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引进,如经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引进人员。

(二)聘用

1.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需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九、纪律和监督

海勃湾区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890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参加报名和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和证明,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应聘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二)依据2022年《乌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及《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入乌通道管控的通知》(乌防指发〔2022〕3号)的有关规定,所有参加考试的外省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证明不能参加。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前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有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在报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试人员或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由区疫情防控联合工作组进行评估,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上报区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并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四)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申报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本简章由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咨询电话:

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3-2059639

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3890020

附件1:2022年海勃湾区疾控中心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doc

附件2: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

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