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2人公告
2023年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根据《2023年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演职人员2名,(男舞蹈演员1名,女舞蹈演员1名)。详情请阅读《2023年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2日(不含)至2005年5月22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除主专业外,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一项(声乐、器乐、戏曲、主持等),达到“一专多能”;
9.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持有委托人委托书,所填写的信息视同报名人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牙克石市乌兰牧骑三楼办公室(牙克石西五道街工会大厦东侧)。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牙克石市乌兰牧骑2023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4)应聘人员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应聘人员为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6)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考录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考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
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内容: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完成报考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在考场内继续进行“一专多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测试内容:舞蹈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展示、作品表演(自选)、即兴表演,表演时间总计在20分钟以内。
应聘人员所需音乐伴奏、服装、道具、器乐等均由应聘人员自备。
(2)“一专多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测试内容:除主专业外,任选一项其他技能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表演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一专多能”要求应聘人员在(声乐、器乐、戏曲、主持等)艺术门类中选择并展示,10分钟以内完成。考场只配备钢琴和音响设备,应聘人员所需其它音乐伴奏、服装、道具、器乐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3)请参加测试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主动到工作人员处对音乐伴奏U盘、光盘进行试播,否则因应聘人员自带的音乐伴奏U盘、光盘在考试时无法正常播放,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一专多能”测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7.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人员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的形式由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人员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本方案由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相关咨询电话:0470-7334405
监督举报电话:0470-7333881
附件1.2023牙克石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 2024年内蒙古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9-26
- 2024年内蒙古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9-26
- 2024年内蒙古满洲里市教育系统引进教师公告 2024-09-26
- 2024年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6人公告 2024-09-26
- 2024年内蒙古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