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来源: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2022-08-02 16:43:50

2022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满洲里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解决基础教育教师紧缺现状,根据《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满党办〔2022〕18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校园招聘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在各校组织现场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线上审核方式,在满洲里市进行考试。

此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40人,其中满洲里市第一中学2人,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附属中学10人,满洲里市第七中学6人,满洲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人,满洲里市第二中学2人,满洲里市第五中学4人,满洲里市第六学校3人,满洲里市第九中学1人,满洲里市第十一中学1人,满洲里市第十二学校4人,满洲里市第一小学1人,满洲里市第五小学1人。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2022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

区内外综合类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情况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上起止时间均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学历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第二学位不能报考: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专业为用人单位所急需的人才;

(3)国家公费师范生(指国家部署6所师范类院校,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4)内蒙古师范大学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

4.具有本次《岗位需求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等信息通过满洲里市政府网、满洲里市就业创业网、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邮箱形式报名,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扫描件。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2022年8月5日17:00。

2.邮箱:mzljyjrsk@126.com

3.需提供的资料:

(1)《2022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回避承诺书》和《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其中《报名表》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大小宽约110-150像素,高约140-210像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及成绩单。

(3)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5)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需提供高中或大学阶段蒙古语授课材料。

(7)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填写《报名表》中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8)应聘人员需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一起打包注明名称(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470-6262402进行咨询。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线上进行,审核结果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报名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看审核结果。因报名者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联系错过考试通知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基本素养,时间为20分钟,其中蒙汉兼通岗位考试以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1.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邮箱回复和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满分100分,蒙汉兼通岗位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分)+试讲成绩(80分),综合素质测试使用蒙古语言作答,试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其他岗位考试成绩=试讲成绩,试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相应的递补环节。

4.同一岗位试讲成绩相同现场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加试确定入闱人选。蒙汉兼通岗位考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相同现场加试(结构化面试)。

(五)成绩公布

招聘工作结束后,在满洲里市政府网、满洲里市就业创业网等媒体公布成绩。根据试讲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

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按照《满洲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要求,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录用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差额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期满无异议的,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纳入编制管理,办理引进手续。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满洲里市教育系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待遇

拟录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拟录用人员在我市无产权性住房的,5年内以本人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非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租住商品房(含居住亲友住房)的,先行支付12个月的租房补贴,其余分年度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6个月。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支付的租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五年内不得出租出售。服务期不满5年调离满洲里市教育系统的,退回相应补贴。

八、应聘人员特别须知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应聘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二)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满洲里市政府网、满洲里市就业创业网、满洲里市融媒体、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评估过程由教育纪检全程监督。

(二)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凡与招聘单位班子成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须签订《回避承诺书》。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7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十、本公告由满洲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满洲里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4 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docx【12.75 KB】

附件3 回避承诺书.docx【12.23 KB】

附件2.2022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22 KB】

附件1.2022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18.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