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2024-09-20 15:03:55
2024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6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4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至gaj987682145@163.com,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三)笔试
凡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满分100分。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有效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前3名人员进入评估认定环节,符合条件人员不足3名的,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进入评估认定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官网对外发布。
(四)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和专业业务知识测试或试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和评估认定成绩将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官网发布。
2.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1、2评估认定总成绩=专业业务知识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3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教官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术岗位1、2评估认定采取专业业务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专业业务知识测试占60分,结构化面试占40分。专业业务知识测试时间4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专业业务知识测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专业技术岗位3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教官岗位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试讲占50分,结构化面试占50分。试讲时间15分钟(备考时间45分钟,为面试人员提供备考资料),试讲分数未达到30分的,无法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岗位专业科目知识、授课相关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七)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及评估认定环节成绩均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311600转6533。
四、其他
2024年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470-8311600转6523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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