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招聘教师75人公告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旗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45名。
(二)幼儿园教师3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3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下午5:30。
2.网上初审:2023年6月19日至6月24日中午12:00。
3.网上缴费:2023年6月19日至6月24日下午5: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下午5:30。
5.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9.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政审合格。
(五)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相关体检要求。
(六)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报考幼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报考各岗位的考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在被录用后1年内须取得相应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十)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现已招聘为我旗各学段的正式在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安全、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及收费
1.招聘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2.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比例压缩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压缩后的招聘计划根据紧缺程度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报名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聘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这两类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15%,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根据有关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体局、人社局、编委办、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名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其中体育和中小学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超出5:1时按照5:1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5:1时按照3:1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按照招聘计划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聘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7.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面试
1.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参加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体育(足球、篮球、排球)专业教师岗位面试的考生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评办法,面试前在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或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幼儿教师面试由教学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教学活动组织面试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40分。提前40分钟通知考生,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学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包括钢琴弹奏、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其中,钢琴弹奏:满分20分,现场抽取曲目弹奏,4分钟内完成;舞蹈:满分20分,现场抽取舞曲表演,4分钟内完成;绘画:满分20分,现场根据考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3.英语学科的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进行面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面试环节相同。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总成绩计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自治区人社厅统一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聘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中小学事业编制或幼儿园控制数管理。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二)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若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政审不合格,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组织的各类公开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0477-7582196(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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