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蒙古族中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14人公告
赤峰市教育局关于赤峰蒙古族中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的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通过“绿色通道”方式为赤峰蒙古族中学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 公正 竞争 择优
(二)坚持以德为先 注重实绩
二、引进计划
赤峰蒙古族中学引进高中教师计划数14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4人,高中政治教师2人,高中历史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日语教师2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二)资格条件
主要引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公告发布日起算)的也可报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按公告发布日起算)。引进赤峰市外在岗在编教师年龄适当放宽(按公告发布日起算)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条件:
(1)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国内部分综合性院校全日制本科。具体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
(4)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
(5)高中化学教师岗在上述院校报名不足的情况下可放宽至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高中日语教师岗上述院校报名不足的情况下可放宽至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
2.专业条件:
具体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赤峰蒙古族中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目录表》。
3.赤峰市以外在编教师报名条件:
(1)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须有本学科五年教学工作经历,并获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按公告发布日起算);荣获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按公告发布日起算)。
(2)办理聘用手续前,如原用人单位不同意解聘,取消其引进资格。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学科与所报岗一致,否则不予录用。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2023年以后(不含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员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18时)
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40583185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毕业院校+姓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登记表》请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
材料包括:
A.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a.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须注明);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奖励或其他材料扫描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B.赤峰市外在编人员
a.赤峰市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扫描件;
⑥县级及以上各类规定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1:6比例择优入围原则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未达到报名比例岗位的,按符合资格条件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考评小组。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或2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依此类推。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面环节。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如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根据面试情况,引进岗位无符合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可将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上使用。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2.赤峰市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如在体检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市外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聘人员应提高防疫认识,相关工作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执行。此次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三)引进人员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执行标准以《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及配套实施办法为准。
(四)本次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15049908868
13947679972
(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赤峰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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