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县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公告
来源:磴口县人民政府 2022-09-16 09:23:53
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的公告
根据《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聘范围
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磴口一中校长,磴口一中、实验中学副校长,小学正副校长,幼儿园正副园长。
02、选聘职位
(一)中学校长选聘职位(1个)
磴口一中校长1名
(二)小学校长选聘职位(8个)
城镇小学校长职位(3个):
实验小学校长1名
二完小校长1名
三完小校长1名
农牧区小学校长职位(5个):
渡口学校校长1名
协成学校校长1名
隆盛合学校校长1名
公地学校校长1名
纳林套海学校校长1名
(三)幼儿园园长选聘职位(3个)
县幼儿园园长1名
县第二幼儿园园长1名
沙金幼儿园园长1名
(四)城镇中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副园长、农村学校副校长选聘职位(24个)
磴口一中副校长职位3个
实验中学副校长职位3个
实验小学副校长职位3个
二完小副校长职位3个
三完小副校长职位3个
县幼儿园副园长职位2个
县第二幼儿园副园长职位2个
渡口学校副校长1名
协成学校副校长1名
隆盛合学校副校长1名
公地学校副校长1名
纳林套海学校副校长1名
03、聘任期限
校(园)长、副校(园)长聘任实行任期制,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聘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选聘。
04、选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具有较高业务素质、较强的领导决策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作风民主、团结协作的精神;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7.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资格
1.教师资格证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工作经历
(1)选聘磴口一中校长须现任城镇中学校长、副校长;
(2)选聘城镇小学校长须有校(园)长、副校(园)长、教育部门及学校环节干部以上工作经历;
(3)选聘农村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城镇中小学副校(园)长须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教育部门及学校环节干部、现任班主任、一线科任教师;
(4)选聘农村学校副校长须在编在岗教职工。
3.年龄及职称要求
(1)磴口一中校长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
(2)中学副校长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3)小学校长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4)小学副校长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5)幼儿园园长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6)幼儿园副园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中学副校长需选聘一名40周岁以下人员;小学、幼儿园副校(园)长需选聘一名35周岁以下人员。
5.年龄、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均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结果为准。特殊情况需放宽条件的由选聘小组研判决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伪造学历、职称等证书及履历的;
4.诽谤、诬告其他选聘人员的;
5.拉票、贿选或威胁、恐吓相关人员的。
05、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愿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0日(含周六、日)
报名地点:磴口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竞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彩照3张,近三年以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报名登记表》。以上资料于9月20日18:00之前提交至磴口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南楼二楼东)。
咨询电话:
马丽 0478—4400345
刘虹 0478—4210057
(二)资格审查。校(园)长选拔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人员个人资料、证件、相关经历进行审查核准,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竞聘证。
(三)竞聘办法。竞聘分竞聘演讲、组织考核、考察提名、研究决定、公示、聘任6个环节。本次竞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占50%,组织考核占30%(包括教职工民主测评占30%,学校领导班子及环节干部谈话占30%,选聘领导小组评定占40%),考察提名占20%。
1.竞聘演讲。包括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原则上脱稿演讲、答辩),实行百分制,其中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所占分值比为6:4,两项成绩和为竞聘者的竞聘演讲成绩,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岗位职数1:2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核范围人选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由领导小组议定进行。
(1)竞聘人员进行竞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竞聘目的、政策理解、发展目标、工作思路、治校措施等,演讲时间10分钟左右。
(2)答辩内容:根据竞聘人的演讲内容,由专家评审组现场提出1-2个问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2.组织考核。结合个人工作实绩,通过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领导班子及环节干部谈话、选聘领导小组评定(三项占比分别为30%,30%,40%)方式进行。根据组织考核结果,校(园)长、副校(园)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提名范围人选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由选聘领导小组进行议定。
3.考察提名。校(园)长、副校(园)长岗位进入提名范围内人选由选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考察评价,对近三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荣誉者,酌情加分,根据综合成绩选聘领导小组拟定聘用候选人,提交县委、政府。
4.研究决定。由县委、政府审议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育局聘任。
6.聘任。实行年度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聘期原则为三年,围绕学校长期规划、教育改革、质量提升等方面,由教育局每年按照《磴口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评优选先等直接挂钩。任职一年一考核,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有重大安全事故、有违法及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06、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方案由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校(园)长、副校(园)长报名表(1).doc
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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