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铁岭县教育局校园招聘6人公告
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县高中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和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进行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铁岭县高级中学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2023年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报名要求师范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报名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如期到铁岭县教育局报到;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7.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方向一致。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7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铁岭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excel电子版和资格审查材料PDF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tlx8833215@163.com。发送文件以单位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资格审查
初审在网上报名阶段进行,需将以下1—7项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随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复审在现场进行,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1.《铁岭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毕业时取得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4.参加社会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2023年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6.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上传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现场审查时,以上材料除证件、证书和定向协议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三)考试
报名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用两轮考试;若不超过,直接进行面试(试讲和答辩)。
第一轮考试通过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现场考察70分,综合评价30分。现场考察时间5分钟,回答规定问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能力;综合评价对个人简历、所获荣誉等进行评价。根据两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第二轮为面试,以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必修教材其中内容(附件4,教材自行准备),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7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分别依据试讲及答辩的赋分标准赋分,有效分数相加后除以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录取资格。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高者列前。
(四)签约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约,签约在面试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签约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和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以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6.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铁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8833215,13841095320
附件4: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校园招聘教材使用范围.docx
铁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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