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3-16 08:56:51

  2022年03月16日讯:为满足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保障大东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大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沈阳市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7名,用于充实大东区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

  一、岗位性质

  合同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名。岗位数量及条件见《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三)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且服从工作安排;

  (五)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六)应届毕业生应获得相应学历;

  (七)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有3年及以上疾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82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四、工资福利

  工资标准按照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同职级同工资,中级为4848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初级为414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应届毕业生在聘期内未能考取执业证或资格证之前,见习工资按3317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在聘期内考取执业证或资格证后,工资标准提高到同职级同工资。新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聘期2年。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ydd.gov.cn)及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上资格审查环节,线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线上笔试环节。笔试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9时至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

  2.线上报名及报名材料投递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j/htPHnkO.aspx

  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见附件2)(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5)《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6)《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7)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见附件3);

  (8)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见附件4);

  (9)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见附件5)。

  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均以实际收到的材料为准。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jpg格式,每个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M,个人信息填报错误、上传材料错误、缺件、文件格式错误、图片不清晰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50469880

  4.线上报名时,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5.联系电话:

  (1)报考专业咨询:024-84313996;

  (2)报名技术咨询: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21日

  (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3月22日9:00—11:30;13:00-16:00;

  2022年3月23日9:00—11:30;13:00-16:00。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名单》及《线上笔试系统登录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大东区政府网站公布,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3月24日16时以后登录大东区政府网站查询。

  (四)笔试

  1.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疫情相关知识类题型,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共计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线上平台测试时间:2022年3月25日9:00—11:30;13:00-15:30。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10:00—11:30。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后续通知。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与录用公示

  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通过的,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岗位,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分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防疫要求

  1.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复审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九、附件

  附件1:《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附件2:《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附件5:《工作经验的证明》

  大东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