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阳市宏伟区招聘卫生健康中心和应急管理局雇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1-19 14:13:04

  2021年01月19日讯: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宏伟区卫生健康中心:共12人,其中医生4人,检验人员4人,护士4人,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剩余指标可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调剂。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标本采样、检验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卫生健康部门工作。

  2、宏伟区应急管理局:5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宏伟区应急指挥中心:3人,从事应急值守工作,需要倒班。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2、户口为辽阳市户口。

  3、学历要求:

  ①宏伟区卫生健康中心: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宏伟区应急管理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宏伟区应急指挥中心: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专业要求:

  ①宏伟区卫生健康中心:医学、检验、护理(要求具有护士证)

  ②宏伟区应急管理局:化工类

  ③宏伟区应急指挥中心:不限专业

  5、年龄要求:

  ①宏伟区卫生健康中心: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宏伟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男性,本科学历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宏伟区应急指挥中心:男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考职位学历要求的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7、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8、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在宏伟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宏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宏伟区政府楼406室)。

  (四)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白底免冠免镜照片3张,到报名现场免费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待遇

  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方式和宏伟区政府现有雇员一致。

  1、宏伟区卫生健康中心:医学、检验人员实发工资2500元,有医师证、检验师证者实发工资3000元,护士实发工资2500元;

  2、宏伟区应急管理局:本科学历者实发工资3000元;研究生或者具备10年以上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及工艺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应聘人员资历、业绩等方面双方面议;

  3、区应急指挥中心岗位:实发工资1800元;

  4、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实发工资的80%标准发放。

  五、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此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和资格审查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未达到招考计划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费用自理。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资格审查,因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宏伟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对无问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接受岗位分配、逾期(通知报到后超过2天)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招聘及管理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试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由部门负责年终考核及管理工作。

  七、补充说明

  在招聘(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考规定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量体温、疫情防控行程查验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场后请保持1米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聚集。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及体温异常人员不得进入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区域。

  咨询电话:530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