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锦州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来源:黑山县人民政府 2023-11-06 10:18:49
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告
根据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教育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93号)文件精神,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11月10日-2005年 11 月10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即2023年11月10日;
7.现役军人、黑山县在编教师、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黑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02室。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联系。
(5)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黑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102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模版),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A4纸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并粘贴好)。
(2)考生报名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⑤《2023年锦州市黑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只填电子版即可,无需打印,考生自带U盘现场提交;
⑥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报考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与报名表中粘贴的照片为同一版);
⑦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2022年、2023年)需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未就业证明及本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
(3)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岗位所需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⑤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2022年、2023年)需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未就业证明及本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报考中小学教师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小学为4年级教材,讲授时间为10分钟,初中为 8 年级教材,讲课顺序抽签确定,讲授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讲课内容:①讲故事(在黑山县幼儿园使用的现行教材中抽取);②唱歌、跳舞、画画、乐器(至少选择两项,内容自定,相关用具器材自备)。讲课顺序抽签确定,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八)体检
1.人选确定:
中小学教师、学前教育教师根据考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且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且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5年内不允许调离黑山县教育系统(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山县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黑山县教育局 0416-5780803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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