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教育局面向各高校应届生招聘教师26人公告
锦州市教育局面向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教育局将面向各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学校为锦州市教育局直属7所学校,计划招聘教师26人,具体招聘岗位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各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种类与申报学科相同);基础教育学校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要求本科毕业为师范类,研究生毕业生在本科阶段为师范类;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6.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允许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应聘;
7.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neea.edu.cn查询并截图),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在上岗前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
8.满足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名。
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与答辩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讲授内容在考生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讲授时间为1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锦州市教育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他可在“是否同意调剂到其他职位”中选择)并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相关奖励证明)、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证明和在校期间成绩单,硕、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证明材料需转为PDF/JPG格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日。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以学业成绩为主)和学校资格审查、初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通过公告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经过面试考核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签订就业协议。
五、应聘须知
(一)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二)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拟聘人员名单在锦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锦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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