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锦州黑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9-17 14:49:21

  2021年09月17日讯: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各学校疫情防控、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锦人发【2009】1号),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为黑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9月17日-2003年9月17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9、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黑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职位信息

  招聘信息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ishan.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告中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完毕(本人签名处手写,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证件照)。

  2、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纵向复印正、反面);

  (3)1寸蓝底证件照照片3张(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同版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本科、硕、博研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黑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505室(黑山县黑山镇吉祥社区北外环路1—1号北山别墅对过)。

  4、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领取地点: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605室),黑山县庞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号机关办公楼(锦州银行)。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具体步骤详见报名地点粘贴的《考生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只允许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职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将取消或削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如有调整招聘计划,将及时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方面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自带2B铅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在招聘期间,因疫情原因笔试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查询。

  五、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员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工作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相关事宜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公布。

  七、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黑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录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职位。

  九、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受聘岗位服务期5年。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等各个环节之间,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纪律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外地报考考生应及时主动汇报,按照疫情防控原则提供核酸检测等相关材料,现场通过“辽事通”APP、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现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不得入场,依照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6、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5780803

  附件:

  附件1:黑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黑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