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2人公告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次(6月)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护理岗位42人,具体情况见附件1。
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报名结束之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限制制度规定的不予聘用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应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①应聘申请表 Word 版(附件 2)。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人员不会另行通知;(命名方式:1.应聘岗位+姓名+ 学历)
②应聘申请汇总表 Excel 版(附件 3);(命名方式:2.汇总表)
③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命名方式:3.身份证)
④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命名方式:4.本科毕业证、4.学士学位证书、4.研究生毕业证、4.硕士学位证书)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内容完整且学校盖印)以证明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正常提供;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下载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下载“学籍注册备案表”;(命名方式:5.学历/学籍电子备案表)
⑥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命名方式:6.医师资格证、6.医师执业证)
⑦应聘人员考取外语等级证书的,请提供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命名方式:7.英语*级证)
【注意】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真伪。
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不提供;(命名方式:8.规培证)
⑨岗位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出符合计划条件要求的从事工作、年限及医院等级等内容;(命名方式:9.工作经历证明)
【注意】其中要求医院等级的,还需个人登陆http://zgcx.nhc.gov.cn:9090/unit/index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随工作经历证明一并上传。
⑩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命名方式:10.其他)
⑪报考承诺书(附件4)。(命名方式:11.报考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中的③至⑪项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按要求的固定格式命名,与①和②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大于10MB),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发送至dlsyhr@163.com,简历投递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重复投递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网上报名者均以该指定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或缺少报名材料的、以及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等的均视为报名失败。
四、考核程序和要求:
1.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形式、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以我院官网(网址:www.dl3y.com)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官网信息、未按期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数量1:1的比例拟定入围体检人选。
4.入围人选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要求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5.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有工作经历者20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过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该职位。
五、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86526054(工作日8:00-16:30)。
六、其他问题
1.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需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或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采取诚信承诺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需具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以上。
4.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须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
5.按照大连市关于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工作的要求,执业满2年(即执业证签发之日起满2年)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由省外变更至省内)的医师,需提供近医师定期考核证明。因各种原因未按要求提供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6.“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按期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包括按政策不需规培。
7.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8.考核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总成绩排序。
9.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0.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1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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