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11人公告
关于招聘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1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旅顺口区;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7日之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行政管理专业优先;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城管执法协管员工作的身体条件;
5.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6.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会驾驶车辆:持有C1驾照及以上;
7.党员、退伍军人和有社区工作经验、从事过执法相关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个人征信存在失信行为的人员;
3.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人员;
4.大连高新区现任协管员岗位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得招录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综合评价
本次公告发布在:https://www.dlhitech.gov.cn/ 报名、资格初审及综合评价同步结合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8:00--2022年9月29日16:00,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如存在多次报名的,以报名时限内发送的最近一次报名邮件为准。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zhutt04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材料及要求:报名表连同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及文件名压缩打包后,以附件上传。
(1)大连高新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1):文件名“1.姓名+报名登记表”,PDF格式(无本人签字无效),1M以内;
(2)个人报名信息表(公告附件2):文件名“2.姓名+个人报名信息表”,Excel电子版;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文件名为“3.姓名+身份证”,PDF格式,1M以内,正、反面扫描于一张A4纸;
(4)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文件名为“4.姓名+户口簿”,PDF格式,1M以内;
(5)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文件名为“5.姓名+学历学位证”,PDF格式,1M以内;
(6)与报名上传的学历证书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文件名为“6姓名+学信网认证”,PDF格式,1M以内;
(7)本人2寸白底近期免冠无修证件照:文件名为“7.姓名+证件照”,.jpg格式;
(8)综合评价赋分的证明材料:文件名为“8.姓名+证明材料”,PDF格式,1M以内。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综合评级证明材料:中共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社区或单位党组织证明材料,或2022年9月份本人党费缴费证明,选其中之一即可);退役军人(退伍证或转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具的个人能够按期取得学历学位的制式证明);市、省(部)、国家级颁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市、省(部)、国家级颁发的荣誉证书;部队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证书;从事执法类相关工作的工作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9)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公告附件3):文件名为“9.姓名+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PDF格式,1M以内。
4.诚信承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的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对报名材料及报名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如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解除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5.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按照报名人员提交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对自身经历、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业务能力及获得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会由第三方招聘单位发送至考生报名的邮箱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二)面试
1. 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总成绩由综合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综合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同时,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储备一定数量进入高新区城管执法协管员备用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和入职体检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材料原件提交不齐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主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资格复审人选空缺,从城管执法协管员备用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未通过,或者未按时参加体检,将取消应聘者录取资格,从高新区城管执法协管员备用人选名单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4.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用人手续。公示期、试用期内,如出现岗位空缺,从城管执法协管员备用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将原件提供给用人单位审核。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解聘或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予以解聘,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经公开招聘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完备相关用人手续后,派遣到大连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执法协管员岗位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按大连高新区协勤标准兑现薪资待遇。
(五)总成绩相同人员的排序原则
出现总成绩相同排名并列的,如需确定排名顺序,应按以下原则执行:面试成绩分数高者排名靠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扫描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场所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的,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在等候资格复审、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条件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取消复审资格。
2.疫情防疫相关工作,以当时实际防疫实施政策为准。如因疫情等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将在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时刻关注该网站。
六、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邮箱、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及网站网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2463891
投诉举报电话: 0411-8203621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00
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s://www.dlhitech.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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