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公告

来源: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9-15 15:04:11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其中行政办公室文员1名,粮食管理办公室文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况的家庭成员。

2、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卡的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5、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6、县以上劳动模范。

7、军人配偶。

8、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9、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招聘基本条件

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于2022年9月16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本溪县政府前楼四楼发改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6827091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发改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全面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者考录资格。

(四)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人员,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发改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公益性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为三年,人员待遇为1580元/月,缴纳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