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鞍山海城市环保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01月06日讯:经请示市政府同意,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辅助岗位16个。
三、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法律、中文、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海城市户籍,市区内居住;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性质决定经常下乡和夜班,更适合男性);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5日出生);
(五)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六)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
联系电话:0412-3605815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月6日,每日9:00—11:30,13:30—16:3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寸彩照2张,户口簿,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核,择优聘用。考核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由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统一分配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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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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