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延边汪清县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2年汪清县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吉组通字〔2021〕53号)号精神,按照汪清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汪清县大川街道、新民街道、长荣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招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汪清县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3日至2004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2年汪清县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汪清县新政务大厅三楼、长荣街道115号)由大楼西门进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汪清县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5元(现金)。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9:00-11: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2022年报考汪清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汪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汪清县户籍条件的,迁入汪清县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之前。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考试组织部门无特殊情况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8814262
附件1:汪清县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xlsx
附件2:汪清县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doc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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