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安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负责集安市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此次招聘人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工作地点在市消防救援大队,从事一线灭火和以抢险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实行工作不定时制、准军事化管理。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人,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集安籍户口,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裸眼视力在1.0以上(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参加过消防工作经历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7.体能测试项目总成绩合格,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日--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层值班室(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998号,江南苑小区对面)。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退伍证、毕业证、资格证书、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技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双杠杠端臂屈伸、俯卧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满分140分,其中每个科目占20分,分为五级,按考核成绩对应的级别得分,要求七个科目总得分不得低于56分。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考核标准》(附件2)。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
按照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退伍士兵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按成绩分数高低确定。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与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备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四、待遇
(一)工资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薪金工资为3000元(不包括单位全额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大额保险、大额意外伤害险1150元/人/年),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实行工4休2制度(特殊情况,以单位规定执行)。
(二)其它待遇
1.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体检标准;
2.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具体解释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政策咨询电话:
6236200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2:《体能测试考核标准》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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