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磐石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乡镇街社工站专职工作岗位人员公告
2022年磐石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乡镇街社工站专职工作岗位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全面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乡镇街社工站专职工作岗位(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岗位人员56名,详见《2022年磐石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岗位人员职位及名额一览表》和《2022年磐石市乡镇街社工站专职工作岗位人员职位及名额一览表》。
(一)报名范围
1.具有磐石市户籍(获得磐石市户籍时间须在2022年7月28日以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入学户籍转入院校所在地尚未迁回的,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2.持有磐石市居住证或房产证的非磐石市户籍人员(获得磐石市居住证或房产证时间须在2022年7月28日以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为本公告发布三日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8日至2004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社保缴费年限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磐石市城市(镇)社区工作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需提供社区、乡镇街道两级证明);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统一考试取得社工师资格的人员笔试加5分;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人员笔试加3分(符合两种加分情况的,按最高加分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人员;
4.统招在校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的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缴费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071
(二)报名时间
2022年8月6日8:30至8月8日11:30。
(三)缴费时间
2022年8月9日8:30至16:30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无法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免笔试人员应关注报名情况,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5(不含1:35)的,则需要补缴考务费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不超过1:35(含1:35)的,直接进入面试。
缴费标准:笔试岗位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准考证打印
2022年8月12日8:30至8月13日16:00,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071自行打印。
(二)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不设及格线。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0:30分,笔试当天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本人笔试准考证,答题用黑色中性笔。请考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密切关注“磐石发布”微信公众号,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三)加分审查
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8月16日08:30—16:30携带身份证、社工师资格证、助理社工师证到磐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科107室报送材料。审查结果在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shi.gov.cn/)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17日8:30至8月19日11:30携带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超过40周岁的考生,还需携带社区、乡镇街道两级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非磐石市户籍考生,还需携带磐石市居住证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到磐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科107室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各乡镇街)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shi.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服务协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纳入本次磐石市“社工岗”公开招聘的考生最低服务期限3年(按签订协议时间计算,含试用期)。
七、薪酬待遇
按照《磐石市“社工岗”人员薪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人社局:0432-65222248
民政局:0432-65227748
磐石市人社局
磐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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