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12人公告
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112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结合经开区中小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省内985、211类院校(吉林大学、延边大学),省内各大师范类院校(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等),为区内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拟计划为区内中小学招聘中小学教师1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9日期间出生,含5月9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统招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和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30—5月12日14:00。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www.cctalent.com)点击“2023年长春经开区公开招聘112名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1号)”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学位证”“毕业证”处请上传报考所对应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材料”处请上传报考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教练员等级证书。
注:为确保每位考生均能够顺利报名,请各位考生不要集中在临近报名截止时限(5月12日13:00-14:00)报名。
(二)缴费
2023年5月10日9:30—5月12日14:00。考生认真核对所报考的岗位,确认报名所需的全部信息已经上传完毕后,提交报名申请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应对报名信息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无法返还报名费。仅提交报名申请但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并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市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478号),经审核通过后,返还报名费。
(三)资格审核
2023年5月10日9:30—5月15日15:00。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在线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待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网址:https://www.cctalent.com/),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3.考生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等)、教育理论。
2、笔试时间:待定。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不及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春经开人才网(网址:https://www.cctalent.com/)、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待定。
请考生关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有关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 面试
面试考试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模拟授课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号。
3、面试人选确定: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在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可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与其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 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调档环节,审档无误后,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为2023年毕业生的,在办理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原则
按照报考同岗位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无递补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剂报考其他相同学科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待遇及人员管理
参照区内在编教师同级别标准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企业和长春经开区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本公告有关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9日(含5月9日)。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且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和“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www.cctalent.com)进行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8464407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持电话:
84644178(长春经开人才市场)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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