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0人公告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唯一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为加快我校“建院升本”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教师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与原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表1)
2.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3.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管理中心的学历认证有关材料。
4.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流程: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fw.com/)进行注册,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题,如实填报有关信息,直至报考界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本次考试不收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证明材料(即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材料有多个文件或图时,可合并为1个word文件或pdf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4.注意事项:
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试讲。因故无法参加试讲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3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ygzrsc@163.com邮箱;无故缺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先预审查方式进行,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将另行通知,如因现场资格审查发现不合格的,直接取消选聘资格。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测试
(一)测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使用统一指定教材(详见附件3),测试总时间42分钟(其中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试讲12分钟)。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成绩计算
试讲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三)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江西人才服务网、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公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是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对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经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会商同意,可从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咨询电话: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794-8222370
抚州市人社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监督电话: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纪委:0794-8330912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65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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