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22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来源:章贡区民政局 2023-10-23 09:27:58

赣州市章贡区招聘22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章贡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二十二条措施》(区城党字〔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2 人。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及专职网格员队伍。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22人,其中:解放街道3名,东外街道2名,水南街道8名,章江街道3名,水东镇1名,沙石镇5名。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工作,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3.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章贡区四个镇六个街道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开除公职记录、无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记录;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3.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终结的;

5.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社区工作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9.被章贡区各镇(街道)辞退、解聘,或主动辞职的原社区干部(含文明实践员);

10.现役军人;

11.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被取消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3.公告发布之日,已在章贡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数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笔试,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赣州市章贡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镇(街道),报名后不允许更改,一经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将调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解放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西津路46号,咨询电话:0797-8291177)、东外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八一四大道70号,咨询电话:0797-2167273)、水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兴国路16号,咨询电话:0797-7329712)、章江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梅江路6号,咨询电话:0797-7329506)、水东镇便民服务中心(水东镇虔东大道9号,咨询电话:0797-7077131)、沙石镇便民服务中心(赣州三江高级技工学校斜对面,咨询电话:0797-8486433)。

3.报名携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加分项佐证资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章贡区区情、国内时事、公文写作等。

2.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构成。

①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②加分项。

加分由区民政局核准取得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在其笔试卷面分基础上,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加5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记入笔试总成绩。按其取得最高等级加分,不可累加。在章贡区政府网站(http://www.zgq.gov.cn)公示加分情况。

3.领取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 11月10日(8:30-17: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含递补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章贡区政府网站(http://www.zgq.gov.cn)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聘用镇(街道)分配至相关社区工作,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相关镇(街道)与之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纳入社区管理。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填写《章贡区城镇社区工作者登记表》由镇(街道)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备案。

六、未尽事宜由章贡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赣州市章贡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