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高新区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和街道网格员6人公告
镇江高新区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和街道网格员公告
根据镇江高新区工作需求,以及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和街道网格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4.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9:00至2022年8月31日12: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投递邮箱:JL001129@163.com。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75545809。需要提供报名材料:《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附: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③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能力、实绩、荣誉等材料扫描件。
3. 注意事项:提交报名材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请确保上传附件压缩包小于10M,切勿上传超大附件及云附件。
三、资格审核
1. 原则上提交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报名是否通过审核的邮件。
2. 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5:1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需要且比例达到3:1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同意后,可继续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将相应核减岗位的招聘名额。
四、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试卷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结果择优按最高3: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
2. 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
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4日(星期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另须服从《镇江市部分辖市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通告(2022年7月27日发布)》的有关要求。(参见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sydwkszl/202208/d934a555e35f490da7569cb4f45af558.shtml)
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根据综合能力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参加体检。拟录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审核。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并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 考察结束,对拟录用人选在镇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2.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签订新的合同。
3. 具体薪酬待遇可进一步咨询招聘单位相关人员。
七、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1-88627071、88622182。
附件:
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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