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人社局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仪征市人民政府网 2023-04-28 17:24:56

仪征市人社局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窗口经办力量,根据《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从参加2023年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人员中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参加2023年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且笔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符合2023年仪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条件和《2023年仪征市人社局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仪征籍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综合文字岗位2名(男、女各1名),窗口综合服务岗位3名(性别不限),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www.yizheng.gov.cn)下载《2023年仪征市人社局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参加2023年仪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截图、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rsjzzrsk@163.com)。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09∶00-5月10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5月4日09∶00-5月12日17∶00;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面试人选确定

对参加2023年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的人员,按各选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参加2023年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占30%、本次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试用期考核合格转正后享受同类编外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订立1年以上聘用合同(不含试用期)。不满1年期限解除合同的,不享受年终考核奖等待遇。

四、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

本公告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21501

附件1:2023年仪征市人社局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仪征市人社局补充选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