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船员3人公告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船员的公告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合同制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合同制船员3名,工作地点:弶港。
二、招录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6日至2005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3.须持有年审有效的渔业或海事部门核发的船员证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操作电脑。持有中型客车驾照(A1、A2或B1)者优先录用。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适应出海工作(适合男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党籍、学籍的;曾被单位开除或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有过吸毒史的;有精神病史的;聘用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市农业农村局4008室(东台市广场路6号);联系人:梅涛,联系电话:0515-69890408。
4.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船员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和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船员报名表》,工作履历需准确清楚,相关工作经历需注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缴纳报名及考试费100元。
5.资格审核: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实际操作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实际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实际操作与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实际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实施办法
实际操作结束后,在实际操作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实际操作成绩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驾照等级(驾照等级顺序为:A1、A2、B1,如同时有其他准假车型的不考虑)优先;驾照等级相同或均无相关驾照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实际操作、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应聘人员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本市船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需说明事项
1.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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