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盐城市亭湖区校园招聘教师15人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赴相关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1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2),可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亭湖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岗位须持有与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或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办理聘用手续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设考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学科到相应考点现场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网络报名。
考点1:华中师范大学
招聘学科:初中数学、初中物理、初中地理、初中美术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就业处B112大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焦仲聪,18351272996。
考点2:南京师范大学
招聘学科: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音乐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思楼410室(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大学城)。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袁红链,15261982465。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的承诺书(见附件5)。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四、资格审查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原则上在考点直接进行面试,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该岗位将先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微型课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现场通知考生。(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对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再组织加试确定;对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再组织加试确定。(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岗和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并签订《意向协议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重点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协议失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成绩相同的,递补方法同确定拟聘用人员方法)。
(四)公示
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档案未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0515-69660211、0515-69660131(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87636。
附件6:《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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