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东台市教育系统城区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52人公告
来源:东台市人民政府 2024-07-31 09:31:36
东台市教育系统2024年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城乡教师结构性矛盾,根据城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东台市实验小学、东台市第一小学、城区部分幼儿园面向东台全市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5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东台全市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调,根据选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
二、选调学校及岗位
详见附件1《东台市教育系统2024年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对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现在高中学段任教;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现在初中学段任教;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现在小学学段任教);
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已在我市乡镇公办学校工作3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到我市乡镇公办学校参加工作),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经我市公开招聘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可为不定等等次)。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须为2013年后(含2013年)经我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录用的乡镇幼儿园岗位在编教师和外地调入我市的现在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的在编教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已在我市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到我市公办学校参加工作),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经公开招聘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可为不定等等次)。
四、选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dt.zp885.top:9100/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9:00-2024年8月5日17:00。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3日9:00-2024年8月6日17:00。
3.陈述申辩:2024年8月3日9:00-2024年8月7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8月3日9:00-2024年8月8日17:00。
(二)网上确认
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所报的岗位(除报名岗位被取消外)。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人事科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电话”。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8月9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组织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岗位进行,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末位同分者加试决出。
(七)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同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选调人员须按时到岗工作,由选调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的职称聘用由选调学校根据本校现有职称岗位状况和本校职称岗位聘用办法进行办理。选调人员中,取得乡村教师职称且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年限未满的,应重新评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选调人员应当在选调学校最低服务3年。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15-85100511(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8956101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515-69969510(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6996950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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