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具体岗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普查中心办事员(辅助岗位) |
从事名录库、规上企业入库、住户调查等工作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加班 |
二、报名条件
1.户籍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辖区范围内;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政历清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熟练操作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4.身心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5.有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所属园区统计、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符合政审条件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24时结束。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邮箱:ggtjjbgs@126.com。每人只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
3.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③招聘岗位及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④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
⑤《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线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电话通知提交书面材料(地点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77号907室),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后续环节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视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3天。延长报名时间截止后,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仍低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按有关规定核减岗位招聘计划、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
(二)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不指定面试范围。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成绩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按报名条件优先考虑。因体检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考
体检合格者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进行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方面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考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考试、体检、政考、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录用和管理
1.录用人员与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试用期2个月。
2.薪酬待遇为除“五险一金”外,每月2600元左右;日常管理按《泰州市高港区劳务派遣人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资格审查和面试需要当天更新的“苏康码”、“行程卡”截图,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社区)旅居史的,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还应主动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当时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最新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696612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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