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泰州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招聘紧缺学科教师30人公告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2-11-16 11:25:52

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夯实基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姜堰中学、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泰州市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将赴相关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紧缺学科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到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若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相关学校集中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报名与资格审查、分站考试聘用的方式。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在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前站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站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下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分时分站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填写《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报名时提供未网签的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③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参见《2023年姜堰区部分高中校园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 11月24日下午4:00。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笔试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报备工作。考试当天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签订《健康申报及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完成7天居家隔离,出示7天内4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入场前须全程佩戴,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因招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作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联系方式:

江苏省姜堰中学联系人:周老师、万老师,联系电话:0523-88212327;电子邮箱:zhouli213923@sina.com。

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联系人:钱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23-88060440;电子邮箱:81884175@qq.com。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23-80578263;电子邮箱:347032278@qq.com。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088512 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部门公告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附件1-3岗位表、报名表、专业参考目录.docx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