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泰州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党政青年人才8人简章
2022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第二批次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持续放大“名校优生”集聚效应,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走深走实,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兴工作,为兴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后备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1.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2.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2);
3.面向2022年度QS世界排名前500名境外重点高校选聘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选聘对象本科须为全日制高校毕业,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专升本、非统招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兴化籍毕业生不限应届,其中户籍认定以2022年8月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户籍状态为准。
二、选聘数量及要求
2022年第二批次选聘人数为8名左右,选聘数量男女保持平衡。原则上每个岗位资格复审入围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校期间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专业原则上不作限制,兴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优先考虑,主要为城建规划、金融投资、旅游管理、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工程建设、经济贸易、农业技术等。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研究生本科阶段为本简章所列重点高校的优先。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可登录兴化党建网(网址:http://www.xhdj.gov.cn/)下载报名所需附件。报名时间自发布日起至2022年8月17日。报名材料(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发送至邮箱xhqnrccbzx@126.com。报名结束后,对照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名单。
报名材料包括:1.《2022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报名表》扫描件;2.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兴化籍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表彰奖励、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资格复审与面试。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表彰奖励及任职文件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兴化籍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初定2022年8月中旬在兴化举行面试(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来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统一安排食宿,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
3.体检。根据得分高低,按照与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分跟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其中已经参加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参加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缺席体检出现缺额时,按序递补。
4.考察与研究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提请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公示与聘用。拟选聘人选在兴化政府网、兴化党建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相关证件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试用期,延长时间最长为1年)。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列入兴化市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2.选聘人员参照“人才强企”政策标准统一发放“购房劵”,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5万元。
3.选聘人员录用后,开展为期两年的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到市级机关部门,第二年到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期内,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4.培养锻炼期满后,对选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选聘人员个人特长和专业背景,结合考核结果和单位需求,定岗安排至乡镇(街道)相关岗位。
5.对试用期满考核、培养锻炼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196。
附件:
1.部分重点高校名单一(42所)
2.部分重点高校名单二(99所)
3.2022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用)
4.2022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报名表(兴化籍往届生用)
中 共 兴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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