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4-24 16:59:22

  2022年04月24日讯: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户籍不限。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其他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程序:考生登录张家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333.zjg.gov.cn:7005/wsbm)进行报名,并同步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合并成1个PDF文档,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上传至电子邮箱(zjgswjwrsk@163.com),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3.邮箱需提供材料:

  (1)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科阶段毕业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项、荣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实习实践经历证明。

  (2)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进修经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29日20:00。

  6.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4月29日期间09:00-20:00。

  7.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考生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资格审核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并按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综评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及成绩计算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03。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附件1:2022年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2年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01-03号岗位).docx

  附件3:2022年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04号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