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聘3人公告
来源: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3-06-30 14:24:10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jse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6日9:00-2023年7月1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6日9:00-2023年7月11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为100元,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或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余岗位需要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所有岗位均需参加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确定参加体检环节最后一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面试成绩仍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参加体检或考察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三)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08030
联 系 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7-83808116
联系人:吕老师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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