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第二批)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07-06 09:49:31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报名和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学院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学院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3.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5.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具体以招聘学院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7月3日
相关链接
- 2024年江苏南京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招聘公告(二) 2024-10-11
- 2024年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10-10
- 2024年江苏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21人公告(第二批) 2024-10-10
- 2025年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聘公告 2024-10-10
- 2024年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