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递补通知(二)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3-05-11 13:16:28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通知(二)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部分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现根据《南京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按照《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安排表(二)》(附件2)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岗位所需的职称、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及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二).xlsx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安排表(二).xlsx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